大學生(4000/12000)
鑑於揮發性有機物為臭氧前驅物,為持續改善我國臭氧八小時濃度值,有必要強化對重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源的石化業,加強管制,環境部於發布修正「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」,強化石化業廢氣燃燒塔排放減量、加嚴管制製程歲修排放及有害空氣污染物之儲槽、裝載設施、槽車裝載及設備元件之管制規定,以落實石化業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及有害空氣污染物之減量管制工作,改善臭氧八小時濃度,保護民眾健康及改善空氣品質。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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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 士 (Goal)
中學生(1000/40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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