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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防堵非洲豬瘟 環保署加強稽查廚餘養豬場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wifero123    時間: 2021-4-12 03:25 PM     標題: 防堵非洲豬瘟 環保署加強稽查廚餘養豬場

The Central News Agency 中央通訊社
2021年4月12日 週一 下午1:29·2 分鐘 (閱讀時間)

(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2日電)環保署今天表示,由於日前台灣本島發現非洲豬瘟陽性海漂豬,將加強稽查使用廚餘作為飼料的養豬場,落實廚餘高溫蒸煮作業,務必降低廚餘染疫風險。

新北市萬里區4日出現台灣本島首例非洲豬瘟陽性海漂豬,中央非洲豬瘟災害應變中心表示,半徑10公里內11場養豬場採血檢驗結果均陰性,排除國內棄置死豬所致,推測由中國海漂而來。
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,為了兼顧養豬產業的需求與發展,已核准694家養豬場合法使用廚餘,但為杜絕廚餘成為非洲豬瘟染病風險,仍全力督促養豬場落實廚餘高溫蒸煮作業。

根據環保署統計資料,全國環保機關自民國108年2 月起強力執行稽查養豬場工作,已稽查9279家次養豬場,盼藉此確保廚餘作為養豬飼料的使用安全。

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副總隊長李金福告訴中央社記者,稽查9279家次的情況大致良好,由於嚴格要求飼料登記項目,如重量、處理情況等,僅初期少部分場家對文書作業不熟悉,約裁罰30件、每件新台幣1200至6000 元。

李金福說,其實108年起至今都有持續稽查,由於日前再次發現非洲豬瘟陽性海漂豬,因此會再針對全國694家廚餘養豬場加強訪查工作,主要督促養豬場落實廚餘高溫蒸煮作業,務必降低廚餘染疫風險。

環保署表示,已陸續投入13億餘元經費補助各地方政府設置廚餘破碎脫水、高效堆肥設施、廚餘生質能源廠、既有堆肥場效能提升及集運車輛等,讓廚餘處理更多元、更有效。

環保署也提醒餐廳及事業單位產生的廚餘,應該確實交付給清潔隊,或是合法的養豬場作為飼料使用,抑或產製堆肥作為肥料使用,千萬不可交付給非法養豬場或隨意丟棄,違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從重處分。(編輯:張雅淨)1100412
作者: gogosp    時間: 2021-4-13 09:14 PM

我個人的意見台灣要做好防護措施,才能避免疾病擴散呀!
作者: hyonoru    時間: 2021-4-15 10:55 AM

超辛苦的,能忍人所不能忍地為人民稽查,真的該幫他們拍拍手,謝謝~~~~
作者: maddux4607    時間: 2021-4-15 08:23 PM

落實管理是非常重要的
作者: aa0975707559    時間: 2022-5-13 07:03 PM

現在都嚴格規範禁止 還要用飼料養豬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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